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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集教体领域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公告

2026年10月10日 09:58:27 来源:河曲县教育资源信息网 访问量:15次 作者:河曲县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攻坚的工作要求,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全面净化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教体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新型网络涉恶及行业乱象等各类违法违规、扰乱办学秩序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公开受理范围、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诱导、胁迫未成年人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线索,含KTV、网吧、台球厅、小旅馆等场所引诱、教唆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赌博、吸毒、色情服务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未成年学生失学辍学、事实辍学和因逃学游离于校园之外,被黑恶势力吸收、侵害的问题线索;

(三)虐待、欺凌未成年学生及传播政治类、淫秽色情类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信息的行为;

(四)组织非法宗教、邪教活动侵扰校园,传播邪教思想,利用宗教势力干预教育教学及校园管理的行为;

(五)校园欺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教学环境以及校园周边突出问题;

(六)社会闲散人员在校门口围堵恐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行索要保护费等行为;

(七)个别反社会倾向人员、精神障碍人员、矛盾纠纷人员采取暴力恐怖手段,侵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行为;

(八)黑恶势力强揽校园基建、校舍修缮工程;

(九)垄断学校食材、教学设备、耗材供应,存在强买强卖、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违规乱象;

(十)通过网络诱导师生裸聊,要挟勒索钱财的裸聊敲诈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以网络借贷为名,恶意垒高债务,侵占师生财产的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

(十二)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向师生勒索钱财的色情敲诈违法犯罪线索;

(十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学校、师生索取财物的舆情敲诈违法犯罪线索;

(十四)通过造谣诽谤、人肉开盒、辱骂恐吓、批量网暴等方式,扰乱网络秩序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线索;

(十五)恶意“打假维权”、刻意制造矛盾、恶意投诉举报等,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恶意索赔违法犯罪线索;

(十六)以牟利为目的劳务碰瓷,应聘学校岗位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强行索要各类不合理费用;诉求被拒后通过滋扰威胁、堵门闹事、恶意投诉、抹黑校园及师生等“软暴力”手段,胁迫学校付费的行为;

(十七)非法侵入学校、围堵校园大门及周边,滋事扰民、拦截恐吓师生缠访闹访,阻碍上下学交通、非法占有或损毁学校财物、破坏教学设施,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校闹”行为;

(十八)违规组织参与、干扰学校正常考试招生的行为;

(十九)校外培训各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其他各类危害教体系统安全稳定、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来访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时间限制。

1.电话举报:****

2.电子邮箱举报:hqjy****@163.com

3.信件举报:河曲县黄河东大街604号(河曲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邮编:036599

4.来访举报:河曲县教育体育局三楼安全股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需如实提供线索,包括涉黑涉恶人员信息、活动范围、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不得捏造、诬告;实名举报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举证信息;对举报材料实行专人管理、分类存放,严格权限管控,所有线索逐一登记,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线索依规推进核查处置,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泄露或传播;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线索,将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保障措施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查证属实的线索,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捏造和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扫黑除恶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教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携手共创安全、和谐校园。

                                       河曲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9月30日

编辑:h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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