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坐轿上山”被网暴:虚伪的同情不是正义
近日,一旅游博主在网络上发视频称自己旅游时选择雇人抬轿上山,后遭遇网暴。有网友指责:“你凭什么花钱践踏他人尊严?”同类的事情有很多,国庆假期时,有一名女子因花钱抬狗上山而被网友指责,类似的事情几乎每年都会发生。
一时间,“如何看待景区轿夫这一职业被网暴”在网上引发热议。
首先,这并不是侮辱行为,不构成侮辱罪。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规,侮辱罪是指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显而易见,“坐轿上山”没有使用暴力或过激行为,更没有败坏他人名声,不能算作侮辱罪。
其次,这完全符合经济行为的定义。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所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履行一定劳务的行为。在本次事件中,游客作为消费者,自愿付出金钱,尊重轿夫的劳动,轿夫获得金钱后付出力气,二人各取所需,合法合规。
事实上,许多景区都有抬轿服务,这种旧式交通工具与索道、缆车等并用,是旅游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部分网友眼中的“花钱践踏尊严”,不过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从部分网友的角度去思考,或许是受古代封建历史文化的影响,让他们本能的认为“抬轿子”这种行为,就是“低人一等的人”才会做的工作,因而产生了“这是践踏尊严”这样的想法。而纵观事件全过程,无论是游客还是轿夫,都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相互付出,达成一致。若是游客因为所谓的“尊重”只付钱不享受劳动,或是只享受不付出,那才是真正的“践踏尊严”。
所以,在网上斥责坐轿游客的网友们,实际上对“劳动”的理解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就好比“坐出租车”一样,一方付钱,为了到达目的地,另一方付出时间和精力,借助“汽车”这种交通工具来获得金钱。对于“抬轿”事件,为什么换了一种交通工具,就要被理解成是“践踏尊严”呢?以“被践踏尊严得到金钱”,这样去评价一个努力劳动而收获的人,才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而这次网暴事件发生的原因,除了部分网友的认知局限,更多是人们在“网络”这个面具庇护下的盲目跟随。在网络空间中,网民一时兴起发出的话,就足以伤害他人。而在几人的带头下,人们的“从众心理”作祟,会有更多人不经思考就参与其中。当个体融入群体后,会产生一种安全感,使得他们倾向于放纵自己的行为,“法不责众”的古训更是为他们提供了放肆的条件。在法律约束和主流价值观的缺失下,人性的卑劣得到充分的展示。
影响 //
一、攻击正常的“服务消费”无异于毁人生计
批评者气势汹汹,假借“善良”之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进行审判,乍一看体现了“人文关怀”,但长此以往,游客迫于舆论压力不再敢花钱乘轿,导致这个行业生意冷清,轿夫的损失又该由谁来买单?而以“践踏尊严”评价他人的劳动,又让轿夫如何自处?
二、相较于“践踏尊严论”,网暴下的人人自危更可悲
网络暴力堪称互联网世界的恶疾。近年来,这一恶疾不仅频繁发作,而且发作的门槛越来越低。当网暴变得越来越容易,它离普通人便越来越近,受害者便越来越多。前文提到的“糖水爷爷”在网络走红后,立即有人质疑该糖水不卫生,后续虽在媒体采访真相大白,但他的平静生活已然被打破,最终关掉糖水铺回到老家。
在网络无孔不入的当下,如果放任这种不怀好意的猜测、质疑、定性的势力增长,那么到头来必会人人自危。倘若“会不会被网暴”成为人们做事时考虑的第一要素,这样一个小心翼翼的社会何不令人感到悲哀!
如何做|
比起评价“抬轿子是否有辱尊严”这件无足轻重的事,真正的当务之急,应该是看到轿夫们面临的生活困境,给予善意的回应,同时呼唤给予他们更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待遇,这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尊重。学会理解每一种职业,尊重每一种职业,而不是怀揣着盲目的冲动与热情,随意为他人的劳动付出贴标签。
此事曝出后,我们惊喜地看到更多年轻人在景区出于善意选择坐轿以照顾轿夫的生意。相比于高谈阔论的键盘敲击之声,这份真金白银、真心实意的支持,才是弥足珍贵的。
作为高中生,面对此类网暴事件我们总是无能为力,比起一味在评论区与他人对骂、输出,理性思考、严谨文明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才是我们最应当坚守的底线。
也许在这个人云亦云的时代,我们应该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网暴破坏力巨大,要想根治这一顽疾,在促进相关法律和规范尽快出台的同时,每个网民都该守好边界,做好自己。互联网的产生,本是助人了解未知、看见远方,而要实现这一点,除了网线,还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包容、尊重和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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