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市民文明出行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全体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务必全程规范佩戴3C认证安全头盔、扣紧安全卡扣,做到出行必戴、逢骑必戴,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二、严守交通法规,摒弃出行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坚决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自觉抵制非法改装、加装遮阳雨棚等不安全设施。家长搭载儿童出行,请务必为孩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青少年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杜绝违规载人。
三、干部率先垂范,树立文明标杆。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自觉规范佩戴头盔,带动家人、亲友和身边群众养成文明骑行、安全出行良好习惯。
四、主动宣传劝导,共建文明新风。广大市民积极争当文明交通宣传员、劝导员,主动提醒、劝导身边人员规范佩戴头盔,引导未成年人安全骑行、做好规范防护,共同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守护出行安全的良好氛围。
文明出行,从头做起;守护平安,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河曲县公安局
河曲县文明办
河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