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中学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工作标准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认定条件(凡在河曲中学注册学籍的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的学生(此类学生已经在县扶贫办备案)
2.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及农村特困供养生(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孤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必须有残疾证)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5.残疾人子女(必须有残疾证)
6.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此类学生已经在县扶贫办备案);
7.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
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0.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二、须提交的贫困证明材料
(1)农村精准扶贫户
证明材料:1、无论是本县还是外县的农村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必须开证明(需出具加盖村、乡两级公章的证明)
2、 外县农村建档立卡户、外县农村低保户和外县边缘易致贫户需出具加盖村、乡两级公章的证明
3、 既是建档立卡又是农村低保的学生以建档立卡提供证明材料。
4、 既是边缘易致贫户又是农村低保的学生以农村低保户提供证明材料。
(2)农村特困供养户
证明材料:特困供养证复印件
(3)农村低保户
证明材料:需出具加盖村、乡两级公章的证明
(4)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
证明材料:加盖乡镇政府或居委会公章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5)城市低保家庭
证明材料:加盖社会保障中心印章的证明材料
(5)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证明材料:需提供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或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下岗证、失业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各类学生还需统一提供:
1、手写申请书一份
2、填申请认定表一份并贴好照片(其中家庭人均年收入所填数额在6000--8000元之间,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成员总收入/家庭总人数)
填表时间:手写签名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
家长或监护人手写签名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
3、户主和学生本人的户口复印件
4、户主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两项复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
5、户主的农商行(即农村信用社)的存折或者卡号复印件
6、家长收款以后的家长告知书回执单(必须有家长签字)
3、需提交材料的顺序(装订)
1、手写书面申请一份
2、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贴好本人照片)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村、乡镇政府或居委会加盖公章)
4、户主和学生本人的户口复印件,以及户主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 印在A4纸一页正反面)
5、本人所填表中户主的农村信用社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下面手写持卡人(户主)姓名和卡号,要求字迹工整,容易辨认)
6、家长收款以后的家长告知书回执单
特别说明:
1、各班主任把好关,把确实贫困的学生报上来。报上的学生的相关信息由本班输入电脑中,做成电子版。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政府助学金,所有材料需提交两份。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孤儿证、特困救助证复印件需提供。
3、受助学生为河曲中学本年级学籍的在校生。
河曲中学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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